局属各单位、机关各科室:
鉴于人事变动,局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:
局 长 吴 波同志
主持全面工作。
副局长 邵拥军同志
负责行政工作、机关后勤、财务管理、综治信访维稳、岗位责任制考核、老龄老干、关工委、下岗职工、经济、统计、档案管理、信息化建设、城市建设与管理等工作。分管办公室、计划财务科、房地产公司,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局长 高 俊同志
负责党群、政工人事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宣传、科技及人才、计划生育、行政执法、白蚁防治等工作。分管政工人事科、法制科、房地产监察大队、房屋白蚁防治所、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,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党组副书记 高 祥同志
负责产权产籍登记管理、安全生产及消防、纪检监察、政风行风、行政效能、依法行政、审计等工作。分管房地产市场管理所、城市综合开发公司,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工会主任 陈 俊同志
负责住房保障、房地产开发、市场管理、资质管理、物业管理、维修基金管理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、工会、妇女、共青团等工作。分管开发科、产权与市场管理科、物业科、住房保障办公室,联系房产协会,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党组成员 王喜强同志
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、招商引资、固定资产投资、项目建设、“三农”等工作。协管机关后勤、综治信访维稳工作。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党组成员 唐 伟同志
主持市场管理所全面工作,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